南陽的張女士于3月23日在南陽市某奔馳4S店購買一輛奔馳GLC260L,并交納了定金。
3月28日,張女士提車時銷售人員建議,4月1日后提車可減稅。
4月1日,張女士前往4S店提車并辦理了22萬首付。
銷售人員和張女士一起上車講解操作程序,先講了擋位,然后是空調開關和一鍵啟動。而車打著火后,方向盤不能轉動。
經過幾個小時的處理也不能正常啟動,4S店工作人員用平板車把奔馳車拖到售后服務店。
經測試,售后服務人員確定是方向盤下面轉向機壞了。
張女士購買前考察了一個月才確定買北京奔馳,誰知付了款后還沒出4S店就出現重大問題,但維修師傅一直說這是小問題。
張女士查閱了國家家用轎車三包條款,第二十條明確規定,這個問題屬于60天內可以免費退換范圍,要求按照三包規定退換。
4S店堅持說修理費約3萬元,可以免費,還可以贈送保養等,張女士堅決不同意修理,隨即向南陽市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
4月2日,南陽市消協受理了張女士投訴,并通知原市質監局稽查隊現場對車輛進行檢查,看是否是事故車或者二手車。稽查隊工作人員第二天對車輛登記,拍照,查看了相關手續。
張女士稱,南陽4S店只同意修理,并天天通知消費者拿車鑰匙去維修。
雙方爭執不下,無法協調。市消費者協會向北京奔馳汽車有限公司梅賽德斯奔馳客服中心寄去了關于協助處理奔馳汽車消費糾紛的聯系函,并積極與南陽4S店負責人聯系,講解國家有關政策。
最終,南陽4S店同意無條件退車,并辦理退稅退掛牌費,按揭手續費和預收的保險費,張女士對事情最后處理結果非常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