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9 來源:南海網 分享到:
5月9日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女乘客陳某榮掌摑海口30路公交車司機一案在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
美蘭區人民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榮有期徒刑4年。
2018年12月27日,海口一女子在乘坐公交車時,因質疑司機多收了一元車費而掌摑正在開車的司機。
事發后,司機停車報警,該女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分享到: 編輯:黃波濤 統籌:楊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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