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ck id="6birc"></track><option id="6birc"></option>
    <samp id="6birc"></samp>
  1. <samp id="6birc"></samp>
    1. <b id="6birc"><ins id="6birc"><ruby id="6birc"></ruby></ins></b>

    2. <tbody id="6birc"></tbody>
    3. <samp id="6birc"></samp>

        <progress id="6birc"><bdo id="6birc"></bdo></progress>

          <tbody id="6birc"></tbody>
        1. 險!小貨車拉45瓶液化石油氣去倒賣

          2020-05-13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5月11日晚,按照河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動”要求,省公安廳高速總隊一支隊聯合港區交通執法部門,在京港澳高速薛店收費站區,以“兩客一危一貨一面”等車輛為重點,嚴查危險品運輸車不按規定時間、路線行駛等“十類突出違法行為”,開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突擊夜查行動。

          百貨貨車竟拉液化石油氣,險些蒙混過關

          當晚10時30分許,一支隊民警呂厚敬、侯長勝對一輛車廂上噴有“非凡大麥場”字樣的豫A號牌輕型廂式貨車進行例行檢查。

          “車上拉的都是些百貨,沒什么好檢查的!俺家都是港區的,照顧照顧吧!”司機李某邊說邊加大油門準備開車離開。

          當民警責令司機李某打開車廂門時,車廂內呈現的一幕,讓在場的全體執勤人員頓時驚出了一身冷汗:車廂內竟然裝著幾十個液化氣瓶!經民警現場清點,在車廂內共發現45個裝滿液化石油氣的鋼瓶。

          據司機李某交代,當天下午,他從開封某燃氣公司購買了45瓶液化石油氣,每瓶50公斤,共2250公斤。他想趁著夜色準備偷運到鄭州港區出售,從中賺取購銷差價進行牟利。

          司機除了拘留,還將面臨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一支隊案件隊負責人高崢告訴記者,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屬于危險貨物。

          李某擅自從事液化石油氣運輸,這45瓶液化石油氣,就像45顆移動的“炸彈”,具有很大的危險性,幸虧被高速交警查處,及時消除了一起安全隱患。

          司機李某違反了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已涉嫌違法,司機李某將面臨行政拘留十日以上的處罰;鄭州市交運委港區綜合執法支隊暫扣了李某的涉案車輛和貨物,李某還將面臨運管部門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目前,此案件正在進一步深入調查處理中。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玉東 通訊員 劉珺 文/圖




          分享到: 編輯:卜貝貝 統籌:楊觀軍

          相關新聞

          www.uuyouji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