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6時40分許,在組織嚴查面包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早間行動”中,省高速總隊一支隊現場查處了一輛車牌號為豫A0T8F1白色超員網約車。經高速交警現場查驗,該面包車核載7人,實載9人,超員2人。
面對高速交警對其開出的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罰單,超員面包車司機徐某某一臉的憤然:“我就超員了倆人,為啥要扣我12分?要是這樣,年前我還咋跑車掙錢!…… ”
面對司機徐某某的疑惑和不解,一支隊勤務大隊張學強對其進行了一番現場“普法教學”:“根據相關規定,網約出租汽車屬于營運客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和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7條第10項之規定,駕駛公路客運車輛、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營運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應當依法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扣留駕駛證的處罰。”
“作為網約車司機,你開車超員知法犯法,交通安全隱患無窮。超員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很容易發生爆胎、側翻,造成車毀人傷(亡)的嚴重交通事故。一旦發生這樣的嚴重后果,你不僅沒法再跑車掙錢,明年春節估計你也要在看守所里度過了!你現在最缺的不是錢,而是交通安全意識,你應該好好學習一下交通法!……”
面對張學強大隊長的一頓嚴厲地“數落”,司機徐某某頓時為自己想多掙倆小錢而僥幸超員的違法行為所付出的“大”代價,感到后悔不已。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玉東?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