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近日,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是克麗絲汀迪奧商業(上海)有限公司第四專賣店,因其生產、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被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92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約0.4萬元。
具體事由為,當事人銷售由克麗絲汀迪奧商業(上海)有限公司發貨的T恤衫,使用說明項目和纖維含量不合格。?
罰單滬市監浦處〔2021〕152021000937號顯示,經查,克麗絲汀迪奧商業(上海)有限公司第四專賣店于2020年9月25日上柜銷售由克麗絲汀迪奧商業(上海)有限公司發貨的貨號為843T03TA428的T恤衫170/88A、165/84A、160/80A各一件。2020年11月17日國家絲綢及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到當事人現場抽檢上述T恤衫170/88A一件,備樣165/84A一件,并于2020年12月30日出具《檢驗報告》。
檢驗結論:經抽樣檢測,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所檢項目共14項,其中使用說明項目和纖維含量項目不符合FZ/T73020-2019《針織休閑服裝》合格品、GB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B類、GB/T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紡織輕工產品2020年上海市進口產品監督抽查實施方案》的規定,綜合判定為不合格。
至案發,該迪奧專賣店銷售不合格產品的貨值金額為19200元,銷售利潤為4007.72元,故違法所得認定為4007.72元。最終判定罰款19200元,沒收違法所得4007.72元。
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出,克麗絲汀迪奧商業(上海)有限公司第四專賣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規定。
據啟信寶APP顯示,今年9月,克麗絲汀迪奧商業(上海)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T恤衫,曾被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行政處罰,處以罰金5.7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