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鄭州市人民檢察院給我一次教育我、幫助我、挽救我的機會,我一定洗新革面、迷途知返、痛改前非、敬畏法律,以戴罪之身重做對社會有用的新人。”12月2日上午,鄭州市檢察院組織對犯罪嫌疑人許某走私普通貨物一案擬作相對不起訴進行公開聽證。在聽證會上,犯罪嫌疑人小許真誠認罪悔罪。
27歲留學生直播代購? 向國內銷售奢侈品涉嫌走私
小許今年27歲,是西班牙某大學在讀的研究生。本來小許是一邊打工一邊上學,然而因為西班牙新冠肺炎疫情爆發無法出門打工,留在西班牙上網課的小許,從2020年8月起在某網絡平臺開設網店,以直播代購方式在西班牙向國內銷售奢侈品牌的箱包、鞋帽,通過某物流公司將貨物走私入境再銷售牟利。
2020年8月至11月間,共偷逃海關稅款共計19萬余元。
案發后,小許追悔莫及,她說:“從案發到現在二百多個日夜里,無時無刻不在懊悔和無助中度過,懊悔自己不敬畏法律,讓利益的醺心把自己引上一條不歸路,這8個月我都不愿出門見人,每天把自己關在房間如同行尸走肉,自暴自棄,自己奮斗二十年的努力,曾經幻想美好未來,因為犯罪,突然一朝夢破,人生從此失去了方向。”
檢察機關舉行聽證會 一致同意“不起訴”處理
鄭州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四級高級檢察官丁明玉介紹,犯罪嫌疑人許某違反海關監管,走私普通物入境,偷逃應繳稅額,其行為觸犯我國《刑法》,應當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追究刑事責任。審查時考慮小許犯罪情節輕微,參與犯罪時間短,具有坦白情節,作案時又系在校學生,已將偷逃稅額的違法所得主動上繳,且是初犯、無違法犯罪前科,具備回歸社會條件。涉案時西班牙適逢新冠肺炎疫情,滯留當地無法回國,對本案發生也應需考慮。
根據《河南省人民檢察院輕微刑事案件適用相對不起訴指導意見》,綜合本案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動機、歸案后態度、社會危害性等因素,參考中國檢察網公布的走私普通貨物罪不起訴相關案例,認為本案依法可以從寬處罰,符合我國《刑法》第37條之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建議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鄭州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三級高級檢察官王翠平介紹,根據承辦檢察官的建議,部門組織了員額檢察官聯席會討論,認為本案符合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可以作相對不起訴處理。為保證不起訴決定的公開公正,根據人民檢察院擬不起訴案件聽證會一般公開舉行的規定要求,經報檢察長批準,決定邀請與案件無利害關系的人民監督員作為聽證員,參與對本案擬作不起訴處理進行公開審查。
鄭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宋楠主持聽證會,由司法局隨機抽選委派的河南首航律師事務所主任田宏倉、鄭州市書畫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林世超、經開區管委會黨政辦主任韓明欣等三位人民監督員擔任聽證員。鄭州海關緝私局法制處處長汪劍峰、鄭州機場海關緝私分局局長田洪旺、副局長溫俊坡、法制科副科長王上飛作為偵查機關代表到會參加并就本案辦理發表意見。
聽證會上,三位聽證員充分發表了聽證評議意見,一致同意鄭州市檢察院對小許擬作不起訴決定。
這是一場聽證會,更是一堂生動的法治課
聽證員田宏倉評價說,本案不起訴決定體現了檢察機關的責任擔當,案件的辦理強化了司法保障,有利于社會和諧,向社會釋放了良好信號,彰顯了檢察機關理性、平和、規范、文明的辦案理念,在落實少捕慎訴的刑事司法政策中,讓人民群眾感受到法治的進步和司法的文明。
聽證員韓明欣評價說,作出不訴決定比做出起訴決定更加慎重,更加擔當,檢察機關的努力讓我們非常感動,小許踩踏了法律紅線,應充分吸取本次教訓,引以為戒,痛改前非,以后為社會作出更多貢獻。
聽證員林世超評價說,檢察院擬作不起訴決定體現了司法為民和檢察擔當,建議檢察機關在法治建設進程引領中更有作為。
鄭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宋楠表示,檢察公開聽證旨在以“看得見”“聽得到”的法治形式,讓聽證參加人全面參與、充分監督、真正贏得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體現檢察擔當。檢察機關辦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涉及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鄭州市檢察院堅決貫徹最高檢黨組和張軍檢察長要求,本著“應聽證、盡聽證、能公開、盡公開”的工作原則,將檢察聽證作為常態化辦案機制來抓,全面推開檢察聽證工作。通過聽證審查,促進決策民主、增強檢察工作透明度,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丁明玉 周慶華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