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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欠錢不還?上街法院:雷霆出擊 沒收“寶馬”!

          2022-01-18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鄭報全媒體記者 謝鵬飛 通訊員 韓垚 謝亞鵬


          近日,鄭州市上街區人民法院通過申請執行人王某提供的車輛線索,將被執行人理某名下的一輛寶馬汽車予以扣押,一起2年前因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而被迫終本的案件再次恢復執行程序。

          申請人王某與被申請人理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鄭州市上街區人民法院審理判決理某償還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計151822元。判決生效后,理某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義務,王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上街法院在首次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理某名下的存款、房產、機動車等財產進行查詢,發現其名下位于新安路某小區的一套房屋已被滎陽法院進行首封,上街法院只能對該房屋進行輪候查封,并對其名下的兩輛機動車進行查封,禁止車輛辦理轉讓過戶登記手續,因車輛行蹤無法確定,未能找到車輛下落,無法對其進行實際扣押,最終案件終本結案。

          2022年1月7日下午,上街法院執行局辦公室內響起一陣鈴聲,“你好,是上街法院執行局嗎?我在小區發現理某的車了,你們抓緊過來……”申請人王某發現了被執行人理某的車子,于是撥打了上街法院的財產舉報電話。執行干警謝亞鵬、阮明杰在接到車輛線索后火速趕到某小區,并與理某聯系,但理某一直未露面,為防止被執行人轉移財產逃避執行,執行干警立即采取強制措施,將理某的寶馬汽車扣押。

          日前,上街法院已對扣押的寶馬汽車啟動了評估拍賣程序。

          在執行案件中,機動車作為被執行人的重要財產之一,由于其具有易于轉移的特殊性,僅僅查封車輛,禁止辦理轉讓過戶登記手續是完全不夠的,只有扣押車輛,實現對被執行人財產的有效控制,才能有力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

          法官在此提醒:如果發現被執行人行蹤和財產線索,要及時向法院舉報,這樣有助于法院干警精準執行、促進案件快速執結。

          分享到: 編輯:閆佳佳 統籌:張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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