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晚上9:06,鄭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南裹頭水上派出所接到市局指揮中心指令,在惠濟區黃河花園口紀事廣場北側的黃河邊上,有人跳河輕生。
接到指揮中心指令后,南裹頭水上派出所民警李冰同輔警趙彥彬、楊鵬飛三人火速出警。趕往途中,李冰聯系到了欲跳河輕生者祝某的母親。經了解得知,祝某16歲,家住原陽,事發20分鐘前還在家中吃飯,喝了點酒后就出門了。
經過多次聯系,祝某終于接了電話。電話里祝某歇斯底里,哭訴著說:“人活著沒意思。”李冰在電話里積極與報警人溝通,安撫祝某的情緒,了解具體情況。民警取得了祝某的信任,成功加上了微信。
根據報警人提供的村莊位置,民警在路盡頭發現了祝某的電動車。“方向對了,找到人就有希望!”這里距黃河邊還有一公里,只能步行。
李冰和輔警趙彥斌、楊鵬飛三人冒雪、踩著泥濘,拿著探照燈,背著救生繩和救生圈,深一腳淺一腳的往黃河邊走。
夜間的黃河灘里,一片漆黑,土地崎嶇不平,李冰不小心崴了腳,他強忍著疼痛,邊尋找邊打電話繼續與報警人祝某聯系,經過多次溝通,祝某終于發來了位置信息。在黃河邊找到祝某時,距離接警已經過去三個多小時,祝某安全了。
?“救人就要救的徹底!”民警帶著祝某與他的母親匯合時,他的情緒還是歇斯底里,非常不穩定,沒有打消輕生的念頭,需要兩名輔警才能約束住他。
考慮到此時把祝某交給他的母親和10多歲的妹妹不安全,民警把祝某帶回了派出所,讓祝某的母親通知兩個成年男士來接祝某回家。
回到派出所,民警繼續安撫祝某情緒,傾聽他的訴求。經過一個多小時與其父母和他本人的不斷疏導,祝某最終打消了輕生的念頭,答應同母親回家。
祝某的母親及家人不停致謝:“感謝鄭州警方救了我們一家人!”
鄭報全媒體記者 徐富盈 通訊員 李冰 王浩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