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將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垃圾分類的有效實施離不開居民個人的積極參與。居民個人參與生活垃圾管理有哪些途徑?今天,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省住建廳城市管理處處長王廣軍回答了這個問題。
王廣軍說,生活垃圾分類關系到居民日常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個人,《辦法》第23條第一款明確,產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內,不得隨意傾倒、拋撒、堆放或者焚燒生活垃圾。《辦法》第48條規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可以申請設置公益性崗位,市、縣人民政府城市生活垃圾主管部門可以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監督員,為熱心參與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的指導、監督工作的市民群眾提供了參與途徑。
同時,對實踐中違反《辦法》的現象,第51條規定市、縣人民政府城市生活垃圾、再生資源回收、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應當暢通舉報和投訴渠道,公布舉報方式,方便公眾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處理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對實名舉報并查證屬實的,可酌情給予獎勵。
舉報人舉報所在單位的,該單位不得以解除、變更勞動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全省廣大市民群眾應積極參與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對各類不規范現象說“不”!共同營造干凈整潔、綠色環保的工作生活環境。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