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行車時,遠光燈可以起到擴大觀察視野的作用。但如果夜間在城市道路行駛時使用遠光燈,容易擾亂導致路人以及對向車輛駕駛員的視線。
6月11日晚,鄭州交警九支隊機動大隊按照交管局統一部署安排,在開展全市集中清查專項行動中發現有過往車輛特別是大型車輛在城市燈光良好的情況下仍使用遠光燈,給過往司機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遂針對濫用遠光燈的交通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
“受不了!太刺眼了!”民警將一輛濫用遠光燈的司機攔下,要求當事人現場感受遠光燈的“威力”,當事人求饒表示“難以直視”,民警隨后依法對其進行處罰,同時向其講解在城區道路濫用遠光燈的危害,當事人聽后向民警承認錯誤并表示今后注意正確使用燈光。
當晚,交警九支隊共處罰違法使用遠光燈10起,起到了良好社會效果。
鄭州交警九支隊民警提醒各位駕駛員:文明駕駛,安全出行,請規范使用遠近光燈,為自己也為他人營造良好交通環境,如遇遠光燈影響行車一定要降低車速,以免發生意外。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汪永森 通訊員 沙鵬睿 楊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