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鄭州交警三支隊聯合火車站綜治辦、火車站執法局、交運委執法支隊等部門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整治行動,嚴厲查處火車站周邊區域交通違法行為,進一步凈化轄區道路交通環境,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
當日上午,綜合整治行動正式開始,三支隊車站一大隊大隊長王楊帶領執法隊員們沿著火車站東廣場外圍道路,重點對機動車違法停放、非機動車亂停亂放、駕駛電動自行車不佩戴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在二馬路東側禁停標志牌前,一排機動車違法停放在非機動車道上,執法民警立即通過警務系統向車主發送違法停車通知信息,車主在10分鐘內趕到及時挪車的,經批評教育后不再處罰,超過10分鐘仍未消除違法停車行為的予以罰款200元處罰,并予以拖延。
“天太熱了”“頭盔忘家里了”“剛從外地來鄭州,不知道要戴頭盔!”……上午11時許,在興隆街福壽街交叉路口,眾多未佩戴頭盔的電動車駕駛員被執法隊員攔下,面對詢問電動車駕駛員給出的“不戴”理由越來越多,但交警提醒頭盔是電動車駕乘人員遇到危險的“保命符”,可以有效降低頭部受傷的幾率,戴上頭盔保護自己的安全才是唯一正確的選擇。
據介紹,此次綜合整治行動共查處機動車違法停放10余起、拖移車輛3輛,查處駕駛電動車未佩戴頭盔100余起,查處其他交通違法行為10余起,嚴厲打擊了各項突出的交通違法行為,取得了良好的綜合整治效果。
下一步,鄭州交警三支隊將繼續加大綜合整理力度,始終保持高壓嚴管態勢,鞏固維護治理成效,不斷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出行意識,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汪永森 通訊員 韓黎劍 王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