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記者從省科技廳獲悉,我省再次對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的單位進行獎勵,24家單位46個項目團隊共獲得獎勵資金476萬元。這是我省連續第二年對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的單位進行獎勵。
我省共24家單位46個項目團隊共獲得獎勵資金476萬元。其中,高校承擔19項(占41.3%)、獎勵資金190萬元(占39.9%);科研機構(含醫療機構)承擔12項(占26.1%)、獎勵資金131萬元(占27.5%);企業承擔15項(占32.6%)、獎勵資金155萬元(占32.6%)。
據悉, 為進一步鼓勵我省各類創新主體積極爭取國家資源,牽頭承擔更多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省科技廳、財政廳于今年3月份組織實施了2021年度國家重點科研項目配套及獎勵資金工作。政策對我省單位獨立或牽頭承擔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按上年度國撥經費到賬金額一定比例進行獎勵,每個項目最高60萬元,每家單位最高500萬元。獎勵資金主要用于支持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的研發團隊進行自選項目研發和績效獎勵。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李娜 實習生 姬瑛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