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根據專業檢測機構對巡游出租車頂燈的測試,鄭州市出租汽車客運服務中心確認了頂燈耗電補貼標準,并基于駕駛員代表的建議,推出直接發放、置換服務費及延長設備質保時間三種方案供從業人員投票選擇。據了解,頂燈耗電補貼早在車載智能終端設備更新初期,就已納入招標范圍,由提供設備運營維護的中標企業負責。
車載設備更新升級
頂燈電耗受到關注
2021年7月,我市巡游出租汽車進入車載智能終端設備更新階段,由市出租汽車客運服務中心公開招標,以出讓頂燈廣告經營權的形式置換設備,5家公司通過競標后,由蕪湖天啟傳媒有限公司(簡稱天啟)中標,并于去年8月份簽訂合同,車載智能終端設備的產權歸政府所有,設備免費提供出租汽車經營者使用。
設備更新后,智能化得到了全面體現,如乘客遺失物品的尋回率提升等。監控中心工作人員舉例,有一名乘客只能模糊提供上下車時間及地點,通知終端確認所乘車輛并找回遺失物品;還有位駕駛員被醉酒乘客誣陷私藏背包,通過存儲錄像回放才證明清白。此外,全方位的攝像頭,還多次為警方破案提供了有力證據。
雖然設備升級功效提升,但有出租車駕駛員犯了嘀咕,車頂燈在運營中的耗電費用,不應該再讓經營者承擔,甚至有駕駛員號稱一天就得貼進去幾塊錢。其實,主管部門在招標期間,就已把電損補貼這一項納入招標范圍內,只不過實際補貼金額與方案一直未能落地。
專業機構出具檢測報告
每車每年補助約214元
6月10日,我市巡游出租汽車智能終端設備更新工作在已全面完成的情況下,市出租汽車客運服務中心邀請了專業檢測機構、駕駛員代表、天啟工作人員,對三臺頂燈的耗電量進行測量,全程錄像并出具檢測報告。綜合天氣因素影響,檢測報告給出的頂燈功率為16.3w。
也就是說,結合車輛運行實際電壓,按照一千瓦時一度電,假如每臺車每日按在線24小時計算,每臺設備每年的用電量最高為16.3w×24小時/天×365天÷1000=142.788度電。再按照充電樁充電費(含服務費)取高峰期的平均值1.5元/度計算,每臺車每年頂燈耗電費,最高為142.788×1.5=214.182元。但根據監管平臺后臺數據顯示,我市巡游出租車每日平均在線時長約為12.6小時。
然而,還有些駕駛員認為,車輛頂燈除了公益廣告外,還輪播著商業廣告,自己卻不能從中分取一杯羹,心里過不去這個坎兒。中標公司也算了一筆賬,首先為10854臺巡游出租車更新設備,每套價格在4500—5000元之間,包含智能計價器、車載終端(大屏)、攝像頭、LED頂燈等;其次按照每輛車每年電費補貼的214元,需要支出約232.2萬元;還有每年給行業提供的優質服務獎勵基金100萬元,監控平臺建設費82萬元及運營費60萬元。
該負責人表示,這些支出均簽訂在招標合同中,官方網站也可以查詢,外界傳言頂燈的商業廣告收入十分可觀,但實際上是算法錯誤,且總體量較之往年下降30%-40%,“經營壓力非常大,也歡迎駕駛員代表前來監督。”
同時,交通部去年修改施行的《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中第二十二條也明確規定,巡游出租車運營時,計程計價設備、頂燈、運營標志、服務監督卡、車載信息化設備等完好有效。
三種補貼方案出臺
駕駛員可投票選擇
6月23日與7月12日,市出租汽車客運服務中心就電補方案召開駕駛員代表座談會,初步擬定出三種補貼方案,并明確提出,由于中標企業自2022年1月開始播放商業廣告,建議電費補貼發放起始日期為2022年1月。客運服務中心將通過鄭州出租車網向廣大出租車駕駛員征集意見,并督促中標企業按大多數駕駛員意見組織發放。
方案一:以電費補貼沖抵公司服務費
市區有46家巡游出租汽車公司,1萬余輛巡游出租車,2萬余名從業人員。大部分車輛屬于個人買斷、掛靠公司經營,需要與所在公司簽訂合同,每個月繳納170元服務費。可用頂燈消耗的電費沖抵公司服務費。
此項方案操作簡單,可與所屬公司直接溝通,無需統計駕駛員信息等,但部分純個體駕駛員存在異議,但具體問題可以由駕駛員與所在公司具體商議。
方案二:直接發放車輛頂燈電費補貼
按照前期測算的頂燈功率16.3w、充電樁充電費1.5元/度、車輛實際在線運行時長,計算每臺車實際補貼金額。此項補貼直接發放至車主。
此項方案非常直觀、方便,但發放方式較為復雜,不易操作。另外,還需統計駕駛員銀行賬戶、實際在線時長等信息,工作量較大,發放周期長。
方案三:延長質保時間置換頂燈電費補貼
以前,巡游出租車的電臺、計價器等經營設備損壞后,由駕駛員自已負擔相應的維修費用。如采用該方案,所有本次由天啟傳媒安裝的智能化車載經營設備的保質期,由原來一年的質保時間延長至十年,期間若出現設備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發生損壞問題,將由天啟傳媒免費提供維修或更換。
在推動發放電費補貼工作的同時,鄭州市出租汽車客運服務中心也提出,若此項補貼已按照多數駕駛員意愿發放到位,但仍有駕駛員對此項方案有異議,不愿正常使用LED燈,可將設備歸還行業管理部門,自行安裝符合政府要求的智能終端設備。
按照《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行業管理管理部門在巡查中若仍發現不符合要求的終端設備,將聯合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法律法規對違規行為進行告誡、責令改正或罰款。
巡游車駕駛員可前往鄭州市出租車網(http://www.zztaxi.cn/)對補貼方案進行留言投票,客運服務中心也將對投票結果進行公示。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劉凌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