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記者從河南省政府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我省將賦予縣(市)更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
根據《意見》,我省通過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式,匯總梳理縣(市)權限需求,聚焦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完善基層治理、更好服務群眾,賦予縣(市)第二批86項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同時,對第一批下放權限中缺乏承接條件的2項予以收回。各地要做好第二批賦予縣(市)權限的下放、移交、承接工作,相關工作要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同時,省、市級相關部門要按照“先培訓后移交”“誰下放、誰培訓”的原則,通過舉辦培訓班、召開視頻會議、駐點指導、跟班學習等方式,抓好業務培訓工作,培訓工作要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建立常態化培訓機制,將下放的政務服務事項納入部門年度培訓計劃,原則上每年度安排業務培訓不少于2次,確保工作人員先培訓后上崗,熟悉相關政策法規、業務流程、操作方法等。
下放的政務服務事項要按照應進必進原則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省行政審批政務信息管理局統一發布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調整清單,各地要做好銜接工作,相關調整工作要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直相關部門要及時將相關網絡端口開通至縣(市),做到應開盡開;確不能開通的,要暢通線下辦理渠道,優化線下辦理流程,確保業務順暢辦理。
具體下放權限清單: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