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你不要隨地小便……”因為路人劉某的一句“制止”,男子張某心生不滿,罵罵咧咧后又糾集幾人返回毆打對方,不料反被劉某打傷。今天,記者從省高院獲悉,該案二審已宣判,平頂山中院認定劉某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不用擔責。
男子張某酒后欲在馬路邊小便,路人劉某看到后上前制止,張某罵罵咧咧找劉某理論,兩人發生口角進而推搡,被人勸開后張某離開。可不多久,張某糾集幾人再次返回,并先動手毆打劉某頭部,劉某還擊引發二人廝打又被人拉開后,爭吵不休。
其間,張某再次主動攻擊,再次引發二人廝打。張某被劉某摔倒在地,造成髕骨骨折。
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法院一審判劉某行為屬于正當防衛,張某不服上訴至平頂山中院。
二審判決:屬于正當防衛,不用擔責
平頂山中院經審理認為,公民在發現他人做出明顯違背社會文明的行為時,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為,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體現,法律應當給予支持和鼓勵。
張某因不文明行為,被制止后心生不滿,主動滋事毆打制止者劉某,劉某為防止自身利益受到損害而加以防衛,且沒有超過合理限度,屬于正當防衛,不承擔因不法侵害而產生的責任,依法判決劉某無罪,駁回張某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依法支持公民通過正當防衛,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司法裁判是公平正義的載體,應當具有建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社會價值的導向標作用,在公共場所隨意便溺,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制止,法律并不認為“誰受傷誰就有理”,如果僅考慮出了事就要判決有人承擔責任,表面上看似公平實際上卻是對正常社會秩序和正常人際交往的破壞,也與法治的精神不相符合。法院判決依法支持公民通過正當防衛,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讓維護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受到鼓勵,讓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德的行為受到懲戒,弘揚社會正氣、傳播正能量,正直的人不應該受到傷害,這是人民群眾最樸素的公平正義觀,也是人民法院鮮明的司法態度。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