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民政部、財政部、國家衛健委和國家鄉村振興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堅決守牢防止規模性返貧底線 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的通知》,要求各地農村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參保率不得低于99%。受新冠疫情影響嚴重的地區,可通過醫療救助,對因疫因病生活陷入困境無法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的邊緣人群,給予臨時性資助參保。
通知提出,確保農村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應保盡保,是落實好過渡期醫保綜合幫扶責任的基本要求,也是筑牢防止因病規模性返貧防線的首要任務。各地農村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參保率不得低于99%,實現參保動態全覆蓋。同時,明確過渡期內,對因病納入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的困難人群要給予定額資助。受新冠疫情影響嚴重的地區,可通過醫療救助,對因疫因病生活陷入困境無法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的邊緣人群,給予臨時性資助參保。
此外,各地應以統籌地區為單位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參保臺賬,健全完善參保核查比對機制,動態監測、定期通報困難人群參保情況,確保困難人群應參盡參,切實鞏固應保盡保成果。鼓勵地方探索通過慈善幫扶、公益捐贈、村集體經濟收入或扶貧項目資產收益等幫助農村低收入人口參保繳費,采取積極措施提升人群參保意愿。
通知中要求,穩定鞏固農村低收入人口醫保待遇水平,確保過渡期政策有序銜接、待遇平穩過渡。各地應精準落實過渡期醫保幫扶政策,保持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機制平穩運行,做好農村低收入人口待遇享受情況調度監測,確保醫保幫扶政策應享盡享。同時,落實好大病保險傾斜支付政策,對農村低收入人口實施分類救助。
依托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各地須做好農村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中高額費用負擔患者監測,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高額費用負擔監測對象范圍拓展覆蓋全體參保人。對監測預警發現的符合救助條件的高額醫療費用負擔患者,統籌實施三重制度綜合保障,依據其困難身份類別,落實好分類救助政策。對規范轉診且在省域內就醫的負擔較重的救助對象,統籌加大傾斜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