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名單
決定免去:
師存武的青海省人民政府秘書長職務;
洪濤的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職務;
楊汝坤的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廳長職務;
蘇全仁的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職務;
陸寧安的青海省應急管理廳廳長職務。
決定任命:
何錄春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蘇全仁為青海省人民政府秘書長;
姜軍為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
楊揚為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廳長;
劉浩年為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韓向暉為青海省應急管理廳廳長。
何錄春先后任職湖南、廣西,此番再次跨省履新。
公開履歷顯示,何錄春出生于1971年4月,湖南安仁人,曾長期在湖南工作,歷任郴州市蘇仙區區長、蘇仙區委書記、衡陽常寧市委書記等職,2014年任衡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后同時擔任統戰部部長。2017年1月,他任衡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17年5月任湖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18年7月,何錄春任永州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2019年3月任永州市市長。
2019年12月,何錄春首次跨省履新,任廣西貴港市代市長,后任市長,2021年2月任貴港市委書記,至此番再次跨省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