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袁先生打的到鄭州東站,打表顯示30公里路程,計價器顯示142元。鄭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網上視頻中顯示的車牌號碼,通過查詢車輛軌跡,依法將涉事車輛豫ADT7030查扣,對司機處以1200元罰款,公司罰3000元。
執法人員與視頻發布者取得聯系,收集相關證據,并對當事駕駛員吳某進行調查。經調查,吳某涉嫌存在未取得從業資格從事巡游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未正確使用里程計價器兩項違法行為。
鑒于以上違法行為,執法支隊依據《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擬對駕駛員吳某未正確使用里程計價器的行為處罰1000元;依據《鄭州市規范城市客運行為若干規定》對其未取得從業資格從事巡游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行為處罰200元;依據《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對車輛所屬鄭州方正出租汽車有限公司聘用未辦理注冊手續的人員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處罰3000元。
交通執法人員提醒乘客:如果遇到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情況,請注意保存證據,撥打交通運輸服務熱線12328投訴。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劉凌智 通訊員 代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