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可以辭職?辭職是否有經濟補償?社保費、養老保險怎么處理?申領失業金會影響再就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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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問:哪些情形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答:《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02
問: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金額標準是什么?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03
問:無效勞動合同應當如何支付勞動報酬?
答:《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04
問:社保費緩繳期間離職,影響員工在新單位參保嗎?
答:不影響。
員工離職后在新工作單位參保,可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05
問:“裸辭”后養老保險怎樣處理可以不中斷?
若職工離職后很快找到新工作,應提醒新工作單位及時為自己辦理參保手續,根據勞動法規定,自建立勞動關系之月起,就應依法參保繳費;
若離職后暫時沒有找到新的工作單位,可以在戶籍地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有了新單位后由單位辦理參保手續即可。
06
問:辭職后養老保險斷繳能補繳嗎?影響退休金發放嗎?
答:按照《社會保險法》等法律制度規定,已斷繳部分不可以補繳,中斷繳費前后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養老金發放遵循多繳多得原則,若累計繳費年限減少,則發放待遇也會相應降低。
07
問:沒有繳過失業保險,能申領失業保險金嗎?
不能。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是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因此,沒有繳過失業保險的失業人員,不能申領失業保險金。
08
問: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材料,需要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嗎?
答:在失業期間,可憑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件到現場或通過網上申報的方式申領失業保險金。
經辦機構認定失業人員失業狀態時,應通過內部經辦信息系統比對及信息共享,核實用人單位已停止為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即可確認,不得要求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失業登記證明等其他證明材料。
09
問:申領失業保險金影響再就業嗎?
答:對以后找工作沒有任何影響。
根據規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不得要求失業人員轉移檔案、不得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況記入職工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