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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執行用上“緩沖期”,助企紓困首期20萬元拿到手

          2023-04-14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太感謝咱法院了!不僅可以拿到我應得的款項,還可以繼續與被執行企業合作,咱法院執行真是用心又暖心!”日前,鄭州航空港區法院妥善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申請執行人郗某某拿到被執行企業按期支付的第一筆執行款20萬元后,專門打電話向執行干警表示感謝。
          郗某某與河南某混凝土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河南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雙方買賣合同約定支付貨款,郗某某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河南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向郗某某支付拖欠貨款。判決生效后,河南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郗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在首次強制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窮盡調查措施,未發現被執行人河南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執行干警依法對被執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人員名單等強制執行措施,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因郗某某申請追加被執行人公司股東朱某某為被執行人,案件恢復強制執行。
          恢復執行后,執行干警第一時間聯系雙方當事人,詳細了解了雙方糾紛前因后果、案件首次執行經過、申請人的具體訴求以及被執行人不能履行的原因等情況。被執行人表示,其并非惡意拖欠貨款,而是企業經營暫時遇到了困難。而同步進行的調查亦顯示,被執行人暫無可供執行的財產。
          一邊是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一邊是亟待紓困的企業。“如果單一使用強制執行措施,案件執行可能陷入僵局,不符合雙方當事人根本利益。”為從根本上化解矛盾糾紛,執行干警經與申請人溝通,決定給被執行企業“緩沖期”,幫助其度過生產經營困境,進而籌措資金履行付款義務。
          在執行干警的多方協調、積極推動下,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執行和解,被執行人分期支付所欠貨款,郗某某當天便拿到了首期執行款20萬元,雙方當事人冰釋前嫌,握手言和,案件辦理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王惠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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