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鄭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獲悉,為嚴格落實國家“雙減”政策,根據《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設置和管理指南(試行)》和《鄭州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監督管理實施方案(試行)》通知要求,經各開發區和區縣(市)文化廣電和旅游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截至4月27日,第一批373家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已取得文化藝術線下培訓辦學資質。
據了解,2021年11月30日,文化廣電和旅游主管部門接收的1532家證、照齊全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未遞交申請材料的,不得從事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活動,原辦學許可證已逾期作廢,原發證機關將收回,按程序予以注銷。
按照要求,其他未經文化廣電和旅游主管部門審核準入,從事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的機構,應盡快到屬地文化廣電和旅游主管部門辦理審核準入手續。至2023年6月底,仍未經審核批準擅自違法違規從事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的,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同時,該局提醒廣大學生和家長:選擇證、照齊全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與機構簽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明確培訓項目、培訓要求、培訓收退費及違約責任、爭議處理等內容;切勿聽信銷售人員口頭承諾,提防合同出現“概不退費”等霸王條款。此外,不繳納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單次繳費不得超過5000元;主動索取正規收費發票,防止出現“卷錢跑路”等情況,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
第一批373家已取得文化藝術線下培訓辦學資質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如下。
今日,鄭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還發出“致全市家長朋友關于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的一封信”。
這封信中提到:為持續鞏固“雙減”工作成效,鄭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自2023年2月10日起,已全面開展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和新設立機構審核準入工作,已發布鄭州市第一批373家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
在此溫馨提醒大家:
一、選擇正規機構。請家長朋友們理性看待校外藝術培訓,不要盲目跟風。您的孩子確有培訓需求,請務必查看并核實培訓機構是否“證、照齊全”。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應取得有效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審核同意書”和“營業執照”,并懸掛于機構顯著位置,證、照地址應與實際地址相符,辦學內容應與機構辦學審核同意書所載范圍相符。不參與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變相、超范圍組織的學科類培訓。
二、合理繳納費用
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分期、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單次收費不超過5000元。家長朋友如遇到誘導繳納超期費用或貸款繳納培訓費的行為,要果斷拒絕。
三、簽訂規范合同
參加培訓前應與培訓機構簽訂國家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明確培訓項目、培訓要求、培訓收退費及違約責任、爭議處理等內容,主動索取正規收費發票,防止出現“卷錢跑路”的情況,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切勿聽信銷售人員口頭承諾,提防合同出現“概不退費”等霸王條款。
市民如果遇到相關問題,可撥打鄭州各開發區、區縣(市)文廣旅部門咨詢電話。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