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允許,未辦理任何執照,在出租屋內開設私人影院,從網上下載電影有償放映,獲利6萬元,是否構成犯罪?今天,記者獲悉,平頂山市湛河區法院已審結此案,李某獲刑并處罰金。
2018年3月,李某在出租屋內開始經營私人影院,在未取得相關影視著作權許可的情況下,從網上下載電影,并通過美團、微信等方式出售電影票,在出租屋內有償放映,截至2021年3月案發,李某非法經營收入19萬余元,從中牟利6萬元。經公安機關鑒定,涉案視頻文件2331條。公訴機關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向平頂山市湛河區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其視聽作品向公眾傳播,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第217條等規定,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年半,并處罰金10萬元,違法所得6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說法:做生意要有版權意識,不能觸及法律紅線
辦案法官朱興亞表示,《刑法》第217條【侵犯著作權罪】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有這幾種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請廣大經營單位在經營涉及著作版權保護業務時,一定要有版權意識,不能觸及法律紅線。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張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