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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動投案后,龔建華受審

          2023-06-16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分享到:

          6月15日,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龔建華案在福建漳州中院一審開庭審理。檢方指控,其受賄8361萬余元。龔建華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龔建華受審

          龔建華出生于1962年6月,南昌縣人,曾任宜春市長、撫州市委書記等職。2014年9月升省委常委,相繼兼任省委秘書長、南昌市委書記等職。2017年1月轉崗省人大,2021年11月主動投案。

          2022年5月發布的雙開通報顯示,龔建華存在組織“小圈子”“小團伙”,污染政治生態,貪圖享樂,打探中央巡視、紀律審查事項,以及大搞權力尋租和家族式腐敗等問題。

          在6月15日的庭審中,漳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0年,被告人龔建華利用擔任中共南昌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市規劃土地運作領導小組組長,中共宜春市委副書記、市長,中共撫州市委書記,中共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書記,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個人在土地掛牌、協調地價、職務晉升、項目開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友非法收受上述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361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龔建華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龔建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龔建華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二十余人旁聽了庭審。



          分享到: 編輯:周愛巧 統籌:楊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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