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 鄭東新區市場監管局商都路市場監管所近日對一食品公司作出責令改正,并處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原因是該公司店員自行拍攝相關探店短視頻,在短視頻平臺附加購物鏈接后進行發布,但相關推廣短視頻并未標示“廣告”。
按照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三款規定,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并附加購物鏈接等購買方式的,廣告發布者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該公司在新規實施后,對此充耳不聞,連續發布了多個推廣短視頻并附帶購物鏈接,且未標示“廣告”,構成了發布不具有可識別性廣告的行為,依據《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執法人員依法給予該公司行政處罰。
下一步,鄭東新區市場監管局將持續開展互聯網廣告整治行動,及時發現和依法查處違法廣告行為,同時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引入社會監督力量,共同規范“探店”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再次提醒,對于當前遍布各大社交及媒體平臺的“達人探店”“達人種草”“達人體驗”類短視頻,不得誤導消費者,只要同時附上鏈接實現跳轉購買,明確屬于互聯網廣告.
正式實施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三款規定,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并附加購物鏈接等購買方式的,廣告發布者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鄭報全媒體記者 李愛琴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