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鄭州市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享受公共交通和文化旅游優待政策實施方案》,自8月1日起,鄭州市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可免費乘坐市內公交地鐵、免費游覽景區。
《方案》明確,優待對象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優待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的人員。持證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優待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免費乘坐市內公交(不含預付費定制公交)、地鐵;免費游覽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旅游景區,園中園、園內收費項目除外。同時鼓勵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民營旅游景區、博物館、紀念館等場所對優待證持證人員實行門票減免優待。
按照職責分工,市退役軍人局負責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優待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制發工作及相關優待政策宣傳工作。市交通局督促指導鄭州地鐵集團、鄭州公交公司具體落實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免費乘坐市本級公共交通工具的優待政策。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林業局、市園林局、市文物局等具體落實關于免費游覽市本級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旅游景區的優待政策,負責提供優待景區目錄,今后有新增的自動納入。市財政局負責將優待對象免費乘坐市本級公共交通工具,免費游覽市本級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旅游景區所涉經費列入財政政策性虧損綜合補貼計算基數。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免費乘坐轄區內公共交通工具,免費游覽本級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旅游景區等相關優待政策。
《方案》要求,落實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享受公共交通和文化旅游優待政策,是推動我市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創建雙擁模范城(縣)的重要內容。各地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推動此項工作落到實處。要為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提供優待服務的場所應在入口處、售票處、游客服務中心等明顯位置設置固定標識,公布優待政策;市內公交、地鐵應設置“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免費乘坐”標識。
附件:
鄭州市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旅游景區目錄清單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董艷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