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鄭州交警九支隊對近日部分車輛的闖禁行行為進行曝光,希望駕駛員朋友們引以為戒,守法依規、文明出行。
案例一
2023年8月1日11時17分,一輛車牌為豫AD****5的輕型廂式貨車沿南四環快速路行駛至南四環高架(紫荊山南路-大學南路)時,被民警查獲。經批評教育,駕駛員劉某某認識到駕駛輕型廂式貨車上高架是違法的,誠懇接受處罰。民警依法對其違反禁令指示的違法行為,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
案例二
2023年8月1日11時39分,一輛車牌為豫A2***5的輕型廂式貨車沿南四環快速路行駛至南四環高架(紫荊山南路-大學南路)時,被民警查獲。經批評教育,駕駛員任某某認識到駕駛輕型廂式貨車上高架是違法的,誠懇接受處罰。民警依法對其違反禁令指示的違法行為,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
案例三
2023年8月1日11時42分,一輛車牌為豫BK***5的輕型倉柵式貨車沿南四環快速路行駛至南四環高架(紫荊山南路-大學南路)時,被民警查獲。經批評教育,駕駛員王某某認識到駕駛輕型倉柵式貨車上高架是違法的,誠懇接受處罰。民警依法對其違反禁令指示的違法行為,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
案例四
2023年8月1日11時53分,一輛車牌為豫A8***U的輕型自卸貨車沿南四環快速路行駛至南四環高架(紫荊山南路-大學南路)時,被民警查獲。經批評教育,駕駛員辛某某認識到駕駛輕型自卸貨車上高架是違法的,誠懇接受處罰。民警依法對其違反禁令指示的違法行為,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
案例五
2023年8月1日12時3分,一輛車牌為豫AD****3的輕型廂式貨車沿南四環快速路行駛至南四環高架(紫荊山南路-大學南路)時,被民警查獲。經批評教育,駕駛員賀某認識到駕駛輕型廂式貨車上高架是違法的,誠懇接受處罰。民警依法對其違反禁令指示的違法行為,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
案例六
2023年8月2日15時7分,一輛車牌為豫AD****5的輕型廂式貨車沿京廣快速路行駛至京廣快速路(金水路-繞城高速)時,被民警查獲。經批評教育,駕駛員王某認識到駕駛輕型廂式貨車上高架是違法的,誠懇接受處罰。民警依法對其違反禁令指示的違法行為,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
案例七
2023年8月2日15時29分,一輛車牌為豫HK***2的重型半掛牽引車沿南四環快速路行駛至南四環高架(嵩山南路-鄭登快速路)時,被民警查獲。經批評教育,駕駛員和某某認識到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上高架是違法的,誠懇接受處罰。民警依法對其違反禁令指示的違法行為,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
案例八
2023年8月2日15時49分,一輛車牌為豫DA***7的重型半掛牽引車沿南四環快速路行駛至南四環高架(鄭登快速路-航海西路)時,被民警查獲。經批評教育,駕駛員薛某某認識到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上高架是違法的,誠懇接受處罰。民警依法對其違反禁令指示的違法行為,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汪永森 通訊員 沙鵬睿 楊啟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