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文,對籌建河南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做出批復:同意籌建河南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文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關于籌建河南農村商業聯合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
河南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籌建工作小組:
《河南農商聯合銀行籌建工作小組關于籌建河南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請示》(豫農商籌〔2022〕1號)及相關說明解釋材料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籌建河南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你籌建工作小組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籌建事宜,自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
三、籌建期間接受河南監管局的監督指導。籌建工作完成后,應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河南監管局提出開業申請。
四、河南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前,你籌建工作小組應在河南監管局指導下,提請河南省人民政府審定河南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職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