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細心的市民在鄭州市南三環與第五大街交叉口發現,路口四個方向非機動車道前都用紅漆施劃出了一段月牙形狀的區域,上面用白字寫了“危險右轉區”五個大字,那么這是起什么作用的呢?
帶著這個疑問,經咨詢鄭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科研所的工作人員,原來這些地面交通標志是對路口右轉的大型車輛駕駛人,以及電動車、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等起到警示作用的。渣土車、重型貨車、大客車等大型車輛由于車體高大,右轉的時候存在內輪差,如果電動車、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等在路口等信號燈時距離大型車輛較近,就會被大型車輛的右后輪卷到車輪下,造成交通安全隱患,全國各地這樣的交通慘劇時有發生。
為消除這類交通安全隱患,也借鑒全國其他城市的先進經驗,鄭州交警在市暢通辦的督導下,排查重型貨車等大型車輛經常行駛的路口,嘗試施劃地面交通警示標志,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10月31日上午,在南三環與第五大街交叉口東北角,鄭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科研所和八支隊的工作人員一起,對新施劃的地面交通警示標志現場驗收檢查。路口右側地面紅色月牙形狀的“危險右轉區”交通警示標志異常醒目。在距離該路口50米和100米的人行道路邊,分別豎立著兩塊交通標牌,一塊提示“行人、非機動車注意右轉中重型貨車轉彎”,另一塊提示“右轉中重型貨車前方路口停車讓行”。在施劃了月牙形狀地面警示交通標志的路口,貨車等重型車輛要從“危險右轉區”左側轉大彎右轉通行;行經路口直行通行的電動車、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等待信號燈放行時,一定要在停車線后停車等待,不要越線行駛,只有雙方都守法出行,交通危險才不會出現。
目前鄭州市東三環與航海路、南三環與第五大街等路口,已經試點施劃了月牙形狀“危險右轉區”交通警示標志,這些交通標志含有發光物質,夜間在路燈的照射下也會很醒目。將來還會在鄭州市更多的路口施劃,起到安全警示作用。
鄭州交警提醒,無論有沒有施劃“危險右轉區”交通警示標志,貨車等重型車輛行經路口右轉時都應減速慢行,仔細觀察,確認沒有危險再右轉安全通過;電動車、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行經路口一定要在停車線后等待綠燈放行,不要越線行駛,不要闖紅燈,距離大型車輛要保持1.5米至2米以上的距離,安全文明出行。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張玉東 實習生 宋小梅 通訊員 邢紅軍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