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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僅退款不退貨”的“羊毛”能隨便“薅”? 商家千里訴訟追討15元貨款值不值

          2024-01-17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有人在拼多多買了一把15塊錢的電蚊拍,簽收申請“僅退款”不退貨。隨后,商家多次發現有人惡意“僅退款”后,跨越千里追討15元貨款。1月16日 ,鞏義市人民法院發布了這起近日已審結的“薅羊毛”的典型案例。

          記者了解到,自拼多多推行“僅退款”以來,在2023年年底,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也先后加入“僅退款”隊伍,目前“僅退款”新規也已生效。可是,“僅退款不退貨”的“羊毛”能隨便“薅”嗎?

          案例:遭遇惡意“僅退款”,商家告了網購者

          2023年6月30日,翟某某在拼多多店鋪以15.82元下單購買了一個電蚊拍。商家按時發貨,7月3日,翟某某收到快遞,并在簽收后申請“僅退款”。拼多多平臺通過了翟某某的申請,并將錢款退回買家賬戶。

          2023年11月,拼多多商家海口市云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訴至鞏義市人民法院,要求翟某某退還貨款并賠償快遞費、材料整理及打印費、律師咨詢費。

          鞏義市人民法院涉村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官李宇洋進行線上遠程調解,原告代理人訴說了這段時間以來,他們店鋪經常遇到“僅退款”的顧客。雖然每筆交易金額不大,但是積少成多,已經嚴重影響公司的生產經營。李宇洋立刻意識到商家可能遭遇了有組織的“僅退款”行為。

          通過查詢,他發現在社交媒體上,有人專門教授如何利用平臺“僅退款”的規則“薅羊毛”,這不僅違反合同約定,也破壞了誠實守信的交易原則。于法,翟某與商家之間簽訂了信息網絡買賣合同,賣方也如約交付了貨物,翟某應當支付貨款,否則屬于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于理,不以惡小而為之,不能因為網上有人這么做,就跟著占小便宜。只顧著自己得利,而不管對他人、對社會的不良影響。

          調解:“吃到甜頭以后,就覺得占到了便宜”

          翟某說:“之前在拼多多上買過一些日用品,像拖把、燈泡之類的,申請售后的時候選了僅退款,東西自己留著了,后續商家也沒什么反映,吃到甜頭以后,就覺得占到了便宜,所以才會這樣干。”

          商家表示:“雖然東西不值錢,但是我既然已經退了款,最基本的道理顧客應該給退貨,這段時間已經遇到了很多次不退貨的情況,對于這種不誠信的現狀,我們必須打擊,選擇訴訟的方式,不僅是為了維護自身權益,也是給‘投機取巧’的人敲響警鐘。”

          經過這堂“法律教育課”,翟某當場退回貨款,并向商家道歉,取得了對方的諒解。最終,原告商家撤訴。

          體驗:全額退款后,商家兩次回復“您隨意處理”

          那么,傳說中的“僅退款”到底對網購者和商家有何好處?恰好,最近張女士也有一次網購的真實體驗。

          日前,張女士拼多多一商家下單購買“正宗粉藕”,商家客服稱“這個藕高壓鍋蒸煮粉糯,不粉包賠”,于是,買了5斤蓮藕。

          幾天后收到商家發來貨品,吃了也不粉糯,再次和商家客服聯系,客服詢問是不是高壓鍋蒸煮的,而且時間是否在40分鐘以上,并讓拍照發過去。幾經查驗,張女士要把剩下的蓮藕退回去,商家客服立即回復說,“抱歉親,給您帶來不好的購物體驗,這邊給您補償10元您看可以嗎?”很快出現的“商家想幫您申請快捷退款”的頁面顯示,申請類型是“僅退款,退款金額10元”。可幾乎是在同時,拼多多官方也發出一個鏈接頁面,顯示,“拼多多是看到商家沒有處理好您的問題,已介入為您處理。”

          “拼多多可以幫您全額退款,商品您自行處理可以嗎?”點擊“同意全額退款”后,幾乎是秒收到5斤蓮藕全額退款22.49元錢。

          后來,再次要求把剩余的蓮藕退還時,對方兩次回復“您隨意處理”,“那你們不是有損失嗎?”客服回復“是的”,便沒有再回應。

          延伸:“僅退款”已成電商平臺標配,用戶高興商家隱憂

          2023年12月28日,淘寶支持“僅退款”沖上熱搜第一。賣家在淘寶平臺上獲得過多差評或違規記錄,一旦收到投訴,可能面臨直接退貨退款或僅退款的判定。該規則已于2023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

          2023年12月份,京東平臺在先后修訂的《京東開放平臺交易糾紛處理總則》中,新增“退款不退貨執行標準”及“交易糾紛支持用戶僅退款”。

          但是,今天記者使用淘寶和京東App后發現,淘寶在售后界面上線了“僅退款”選項,京東目前仍僅能申請換貨和退貨退款選項,暫時還沒專門的“僅退款”選項。

          這也意味著,自拼多多和抖音之后,又有兩家電商平臺推出了“僅退款”的售后機制。

          采訪得知,在拼多多等部分平臺的規則中,一旦用戶發起“僅退款”,大部分用戶都將獲得全額退款。

          多數消費者都是持贊成態度,認為電商行業目前的“絲滑僅退款”,覺得很方便,注重了消費者體驗,也給消費者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也有商家表示,自己可能被薅羊毛,讓有些人有漏洞可鉆,平臺沒有站在商家角度考慮問題。

          對于部分“羊毛黨”盯上“僅退款”規則傷害商家,解決需要平臺出手。目前來看,盡管多家平臺都提出支持“僅退款”,但最終真正落地的尺度,各不相同,甚至同一平臺不同客服的判斷,也可能存在差異。

          淘寶:每天都有商家投訴買家惡意“僅退款”

          16日下午3點40分,記者撥通浙江淘寶平臺熱線。客服表示,淘寶變更了“僅退款”新規則,是為了保障這個買賣雙方的這個權益,幫助大家更好的解決商品交易過程中糾紛。

          新增“僅退款”,淘寶是基于平臺自身大數據能力,識別多維度結合,對于買家發起符合相關情形的售后,作出快速退款或退貨退款的規則依據;針對賣家存在延遲發貨、強制發貨的且未經買家同意的情形,補充錢款處理方向規則依據;新增針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或經平臺判定可支持買家拒收的商品,針對買家已拒簽成功的,支持退款處理的條款。

          提及商家權益的維護時,淘寶客服人員稱,現在她們每天也會接到商家投訴買家“僅退款”的惡意行為,遇到這種情況,商家可直接向平臺“營商保”投訴,里面有異常訂單、異常評價、異常客服咨詢、異常退款等多類型的投訴選項,商家發起投訴后,淘寶平臺會在一到兩個工作日進行核實處理、給出結果。

          律師:電商平臺應從技術手段堵上規則漏洞

          天津益清(鄭州)律師事務所孔紅偉律師認為:“拼多多”“淘寶”等電商平臺,制定“退款不退貨”規則的初衷是為了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減少退貨流程,提高交易效率。但個別消費者以“商品不好”“產生問題”等理由申請退款而不退回商品,這種行為已經涉嫌詐騙,如果退款數額達到立案標準,將構成詐騙罪而受到刑事處罰。

          對于商家而言,“退款不退貨”無疑增加了經營壓力和風險。因此,孔紅偉律師建議廣大消費者應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自覺抵制“退款不退貨”行為,維護公平公正的網絡購物環境。電商平臺相關部門和立法機構也需共同努力,不斷完善對商家的管理和監督機制,采用技術手段堵上規則的漏洞,加大對惡意退款行為的懲戒力度,為消費者營造一個安全、放心的購物環境。

          提醒: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是我們都應遵守的契約精神

          據主辦法官介紹,現在拼多多等商家對于惡意“僅退款”的會選擇網上立案,法院會要求買家將貨品退回,如果貨品丟失或者影響二次銷售,會要求折算相應價格賠付商家。

          辦案法官李宇洋表示,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是每一個民事主體都應遵守的契約精神。消費者不能將購物平臺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給予其“僅退款”的便利當作逃避合同義務的手段。“薅羊毛”的消費者存在僥幸心理,認為遠在外地的商家不會上門追責,說到底還是沒有形成牢固的法律意識。提醒眾多的網購消費者,公平交易是履行買賣合同重要環節,良好的交易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維護,每個人也都是參與者和維護者,不能割裂。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文/圖

          分享到: 編輯:朱琳 統籌:楊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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