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為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提速
居住小區充電樁“能裝盡裝”
昨日,我市發布《鄭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2024—2035年)》,進一步布局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提到,2035年鄭州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將達到270萬輛,充電設施規模預計達到110萬個。其中,個人充電樁90萬個,公專用充電設施20萬個。
現狀
全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約25.6萬輛
汽車產業是鄭州市戰略性支撐產業之一,在新能源汽車賽道上,鄭州跑出了“加速度”。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底,鄭州市汽車保有量為533萬輛,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約25.6萬輛,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占比4.8%。對比2015年新能源汽車保有量0.6萬輛,年均增長率達到70%。
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布局全面、車樁協同發展的充換電服務網絡。在商業服務、交通樞紐、公共停車場、物流工業園區、居住小區、景區、高速服務區等領域已建成公專用充電設施約2.5萬個。中心城區公用充電設施建設密度為每平方公里25個,基本滿足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
目標
到2025年服務保障能力顯著提升
規劃分遠景目標和近期目標。
遠景目標是2035年鄭州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將達到270萬輛,鄭州市充電設施規模預計達到110萬個。其中,個人充電樁90萬個,公專用充電設施20萬個。換電站加速發展,形成與換電型新能源汽車規模相匹配的城市換電設施體系。
近期目標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適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服務保障能力顯著提升。具體而言,完善全市充電網絡,支撐67萬輛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總體規模方面,全市新建公用充電設施1萬個,專用充電設施0.5萬個,居住小區自用充電設施13.1萬個、統建統營充電設施2.4萬個,換電站20座。2025年末,全市充電設施規模力爭達到21.4萬個,車樁比接近3∶1,達到全國先進水平。其中,公用充電設施2.7萬個,專用充電設施1.3萬個,居住小區充電設施17.4萬個;換電站規模達到46座。服務半徑方面,全市城市核心區充電服務半徑應小于1公里。重點領域推廣方面,推進超級充電站和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電站建設,到2025年,全市建成超級充電站300座、充電設施3600個,鄉鎮地區建成充電站458座、充電設施4580個,各縣(市)至少建成1座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電站。
布局
重點推進居住小區充電設施建設
圍繞主城區建設布局,規劃提出,鄭州市主城區已基本完成公共充電站和專用充電站布局,下一步應重點推進居住小區充電設施建設,優化公共充電站布局,加快公路干線充電設施建設,因需補充公交、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建設。
居住小區充電設施建設方面,結合老舊小區改造,推進居住小區停車位電氣化改造,保障居民個人樁的安裝權益,做到能裝盡裝。鼓勵社區物業企業積極參與“統建統營、社區自治”管理。在居住小區相對集中的地區選擇公共停車場配建直流充電站,積極推廣智能有序慢充為主、應急快充為輔的居住小區充電服務模式。
公路干線、景區充電設施建設方面,推進公路沿線、景區等重點區域快速充電設施建設;在靠近產業園區、城區的大型停車場,可以配建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電站。
單位內部充電設施建設方面,加快市區內企事業單位內部及周邊停車場公共充電設施建設,優化公共充電站布局,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內部停車場對外開放。重點區域包括河南大學附近、河南工業大學附近、鄭州骨科醫院附近、鄭州經開區南部企業、建設東路與金水路交叉口附近、鄭州會展中心地上停車場。
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建設方面,充分考慮公交、出租、物流等專用車新增充電需求,結合停車場站、電容條件等增建充電設施或新建專用充電站。鼓勵充電運營企業通過新建、改建、擴容、遷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大功率充電樁占比。
發力
聚焦四大重點任務
我市將圍繞充電網絡、行業監管、新技術推廣、設施共享等重點任務進行集中發力。
任務一 構建完善的充電網絡
加快推進居住小區充電設施建設。新建居住小區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既有居住小區根據實際需求和場地、電源、供電容量、消防等建設條件,按照“能裝盡裝”原則,有序推進充電設施建設。沒有固定停車位的既有居住小區,鼓勵通過公共場地改造,建設一定數量的公用充電設施。
加快推進單位內部充電設施建設。到2025年,市、縣級公共機構及市屬國資企業配建充電設施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
加快公路沿線快速充電設施布局。干線公路沿線要配建單樁功率不低于60kW的快速充電樁。高速公路新建服務區要按照不低于停車位總數4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電樁或預留充電設施接口。國道、省道和城際快速公路沿線加油(氣)站在滿足安全條件的前提下,到2025年全部配建快速充電樁。
優化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建設布局。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其中,新建大于2萬平方米的商場、賓館、醫院、辦公樓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5%。
持續推進公共服務領域充換電設施建設。在公交、環衛、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務領域,要因地制宜在運營線路沿線配建充換電設施,到2025年,公共服務領域停車場配建充電設施的車位比例不低于25%。
任務二?強化充電設施行業監督管理
提升充電設施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動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平臺、智能電網、停車管理系統數據融合發展,構建“車—樁—網—位”高度協同的智能化充電服務體系。
加強公共充換電設施安全管理。建立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溯源機制,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閉環管理體系。
補齊鄉村地區充電設施運維短板。
任務三 推動新技術推廣和產業鏈協同發展
加快超充技術應用推廣。鼓勵充電設施運營企業優先在商業服務區、高速服務區、交通樞紐和主干道沿線停車場建設超級充電設施,到2025年,全市建成超級充電站300座、充電設施3600個,初步形成規模適度的城市超充服務體系。
探索鄉村地區充電新模式。推進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電站建設。到2025年,各縣(市)至少建成1座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電站。大力推進產業鏈協同發展,打造百億級充電設備產業集群。
任務四 鼓勵充電設施開放共享
引導居住小區提供充電設施共享服務。鼓勵公共機構及企業充電設施有序開放。
鼓勵專用充電設施對社會車輛開放。公交、環衛、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專用充電站,要在滿足本單位充電需求的基礎上分區分時段對社會車輛開放。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董艷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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