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鄭州市發布2024年第1號總林長令,從壓實森林防火責任、強化公眾防火意識、嚴格管控野外火源、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等方面對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進行部署,以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災風險隱患。
當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關鍵期,據預測,鄭州市未來無有效降水,部分地區森林火險等級高度危險,尤其是清明、“五一”臨近,民俗焚燒祭祀激增,春耕生產用火頻繁,林內春游野炊大幅增加。根據第1號總林長令要求,各級要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保持高度警惕,以時時放心不下的思想,切實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工作要按照“六有”(有機構、有隊伍、有制度、有預案、有經費、有裝備)要求,全面落實“市、縣、鄉、村、組+護林員”網格化管理,健全鄉鎮(街道)、村(社區)和涉林經營單位末端責任落實機制,常態化開展森林防火巡護,壓實責任到人,強化防火巡護業務培訓,做到火災隱患早發現、早處置,守牢森林防火底線。
各地要加強宣傳教育力度,多手段、多角度、多層次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倡導文明祭祀、環保祭掃,強化公眾防火意識。要強化源頭治理,著力防范農事、祭祀、野炊和抽煙等人為用火,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重點區域、重要目標,實行臺賬化、清單化管理,切實把火災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要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堅持“打早、打小、打了”和“三先四不打”原則,嚴格落實專業指揮,強化火情監測預警,全面規范火場管理,科學組織撲救,保障群眾和撲救人員安全。在高火險時段和重要時間節點,針對性增加重點部位撲救力量,I、II級火險縣森林防火隊伍要靠前駐防,時刻保持臨戰狀態,確保一旦出現火情,能夠反應迅速,高效處置。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李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