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金白銀”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鄭州市全面啟動2024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7月23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得此消息。
2024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哪些企業可以獲得此項金額?
是指,在鄭州市范圍內依法參保登記、繳納失業保險1年以上(含1年)并足額繳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的企業。另外,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高于企業參保職工總數20%。
按照標準,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按3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
此次穩崗返還工作采取“免申即享”和“主動申請”兩種方式。“免申即享”通過系統數據比對實施精準發放的信息確認經辦模式,進一步暢通資金返還渠道。“主動申請”方式通過登錄河南省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辦理穩崗返還申請業務。其中,勞務派遣單位應采取“主動申請”方式申領穩崗返還資金,并按規定及時撥付和使用資金。
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享受穩崗返還資金的企業應建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使用臺賬備查,下一步人社部門將對用人單位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為確保惠企政策應享盡享,有失業保險歷史欠費的參保企業要及時清繳欠費,否則將無法享受穩崗返還政策。廣大參保企業應及時維護銀行賬戶等涉企信息,在規定期限內無法實現資金正常返還的,視為自動放棄,相關待遇予以撤銷,不再辦理撥付。
記者 李娜 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