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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財知道|河南省出臺耕地占補平衡新規 明確“十個嚴禁” 嚴禁虛假包裝項目 在已耕種土地上造耕地

          2024-08-07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8月6日,河南省自然資源廳發布《關于印發河南省耕地占補平衡工作 “十個嚴禁”的通知》。

          通知明確,嚴禁違法違規開墾新增耕地、嚴禁降低補充耕地質量標準、嚴禁虛假新增補充耕地指標、嚴禁違規交易補充耕地指標、嚴禁違規使用省級統籌指標、嚴禁倒賣補充耕地指標套利、嚴禁公職人員違規參與工程、嚴禁擅自減免緩征耕地開墾費、嚴禁挪用補充耕地調劑資金、嚴禁違法違規占用新增耕地。

          同時,為使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落地見效,確保全省補充耕地數量真實、質量可靠,該通知結合我省占補平衡工作實際,進一步明確“十個嚴禁”要求。

          不得實施墾造水田項目

          如禁止在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河道湖區、重點林區等范圍內開墾耕地;禁止在嚴重沙化、水土流失嚴重、生態脆弱、污染嚴重難以恢復等區域開墾耕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重要水源地15度以上坡地開墾耕地;主要以抽取地下水方式灌溉的區域,不得實施墾造水田項目。

          各類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嚴格落實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要求,嚴禁出現占多補少、占優補劣甚至弄虛作假等問題。

          嚴禁虛假包裝項目、在已耕種的土地上造耕地行為;嚴禁將園地、林地等非耕地地類直接認定為耕地;嚴禁違規變更新增耕地二級地類,或在新增耕地核定工作中“走過場”、出具虛假核定結果、虛增補充耕地指標。

          嚴禁社會資本方充當“指標掮客”,通過公職人員獲取內幕消息,倒賣補充耕地指標空手套利,杜絕內外勾結損公肥私、蓄意倒賣補充耕地指標等侵害國家利益行為,不得在補充耕地指標交易中收受回扣、參與分紅。

          嚴禁擅自改變新增耕地用途

          嚴禁公職人員依托權力違規干預補充耕地項目工程招投標、設租尋租、收受賄賂,或違規參與項目建設、結算虛假補充耕地工程款獲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不得出現私下協商交易指標、交易資金脫離預算管理“體外運行”“胡支亂花”等違規行為;不得濫用職權,違規插手干預補充耕地指標交易,幫助特定指標持有主體優先出售指標,或阻礙其他指標持有主體正常出售指標;不得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擬出售補充耕地指標真實性出具虛假核查結果。

          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于開墾新的耕地。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減免或緩征耕地開墾費,嚴禁擅自調整耕地開墾費的征收范圍和標準。

          嚴禁擅自改變新增耕地用途,對未經批準擅自改變耕地用途的,按違法用地論處,依法依規查處整改到位,違法問題處置到位前,先行“凍結”當地相應的儲備補充耕地指標,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據悉,對違犯該通知規定的,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涉嫌違犯黨紀和職務違法犯罪的,依照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政務處分有關規定,堅決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置。

          記者:孫雪蘋

          《鄭州晚報》截圖

          分享到: 編輯:陶莎 統籌: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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