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雖已過半,但交通安全仍是重點!假日安全無小事,防患未然要謹記。8月12日上午,交警十三支隊民輔警走進高新區天健湖公園,對在此訓練及游玩的中小學生開展暑期交通安全宣傳活動。
活動中,民警針對暑期學生出行特點,從步行出行安全、騎行及乘車出行安全等三個方面,用生動詼諧的語言進行了詳細講解,提升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提高他們“知危險,會避險”的能力。民警提醒步行外出時,做到“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時莫搶行”;走路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要靠右側路邊行走。步行通過路口時切勿追逐打鬧,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切勿中途折返。
提醒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能騎行自行車,未滿16周歲不能騎行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騎行自行車時不違法載人、不追逐競駛、不脫手或手拿東西騎車、不攀附其他車輛,與大貨車保持安全距離,遠離盲區。
提醒乘坐機動車時要全程規范系好安全帶,乘坐電動自行車時要佩戴好安全頭盔;車輛行駛過程中,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出車窗外,不要向車外拋擲物品;等車輛停穩后從右側車門上、下車,打開車門時要注意后方來車。
暑期轉眼已過半,安全仍需記心間,很多中小學生表示,交警蜀黍的講解,讓他們掌握了很多交通安全知識,他們一定嚴格遵守,并向家長和同學傳播,共同確保出行安全。鄭州交警提醒家長及小朋友們,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外出游玩,平安歸來!
記者 張玉東 通訊員 邢紅軍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