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促進入境旅游市場穩定復蘇和發展,推動河南文旅文創融合戰略順利實施,11月6日,記者獲悉,省文化和旅游廳聯合省財政廳印發《河南省促進入境旅游發展激勵暫行辦法》,將對組織入境旅游團組、開拓入境旅游境外市場、參加境外國際旅展、赴境外營銷推廣的文化和旅游企業進行獎補。
《辦法》規定,入境旅游激勵對象為依法在河南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文化和旅游企業(非失信市場經營主體)。鼓勵市縣財政和文旅部門出臺相應激勵政策,共同促進我省入境旅游發展。
《辦法》設置入境旅游團組人次激勵獎。按照入境客源地到河南的遠近距離,分為近程市場(港澳臺地區)、中程市場(亞洲國家)和遠程市場(亞洲以外國家)共三類。旅行社組織境外游客來豫開展旅游活動,在豫住宿2夜(含)以上,游客人次達1000人次(含)以上,并按要求填報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團隊審批系統,按照境外游客在河南省內過夜的人天數(旅游人數×過夜數)給予激勵。
《辦法》還設置入境旅游境外市場開拓獎。根據旅行社開拓境外市場情況,此獎項分為參加境外國際旅展補助獎和參加省文化和旅游廳組團赴境外營銷推廣補助獎兩類。
根據《辦法》,參加境外國際旅展補助獎文化和旅游企業自主參加境外重要國際性旅游展會、購買獨立展位、積極營銷推廣河南文旅資源和產品線路,對其購買的一個標準展位進行補助。同一企業一個年度激勵次數不超過2次。
對于積極參加省文化和旅游廳組織的境外文旅宣傳營銷推廣活動并承擔相應任務的文化和旅游企業,參照相關標準規定,補助1名人員的出訪費用。
根據《辦法》要求,激勵資金實行項目申報制,省文化和旅游廳會同省財政廳發布申報通知,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工作,按程序下達激勵資金。
記者 袁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