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關,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開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動,集中執結一批“討薪”涉民生案件,及時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法官“三顧茅廬”討回勞務報酬17850元
劉師傅在高某承包的一項建筑工程務工期間工資一直被拖欠,多番討薪未果,他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調解,確認高某應向劉師傅支付勞務報酬17850元,調解書生效后,高某卻并未履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郭建軍多次聯系高某,對方僅是口頭應付,仍未實際履行。郭建軍先后兩次前往高某住所地進行調查,高某始終沒有露面。隨即,執行法官在村里張貼了失信公告,并請前來詢問情況的村民轉告高某盡快與法院聯系。看到公告后,高某電話聯系郭建軍,再次表示很快就會還錢,但一個月過去了,仍沒有實際行動。
郭建軍第三次前往高某住所地,終于在其家中見到高某的妻子,其妻表示對丈夫的欠錢行為并不知情,也暫時無法聯系到高某。郭建軍讓其轉告高某,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將采取進一步的執行措施,高某有可能會面臨罰款、拘留,甚至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高某的妻子表示一定把話帶給高某。
幾天后,高某主動聯系郭建軍,一次性將全部欠款履行完畢。劉師傅終于在春節前收到工資。
扣下保時捷,10.6萬余元運輸費有著落
邵某駕駛自有渣土車跟隨田某、王某夫妻二人組織的車隊運輸土石方,期間,車隊總是以各種理由拖欠運輸費用,無奈之下,邵某將二人起訴至法院,要求支付所欠88690元及相應利息。法院支持邵某的訴訟請求。但判決生效后,田某、王某未主動履行,邵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員王莉華督促田某、王某及時履行義務,但對方一口咬定“沒錢”。通過執行查控系統,執行員王莉華發現,田某名下有一輛保時捷轎車,于是對該車輛辦理了查封手續,同時告知田某,如果仍不主動履行,法院將依法采取相應的強制執行措施。田某仍沒有主動履行的意愿。于是,在申請執行人的配合下,在新鄭市找到田某,并依法對車輛進行扣押。
看到執行干警動真格,田某這才表示會籌措資金盡快履行。
記者:魯燕 通訊員 穆童 王欣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