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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0萬元“安排工作”?遇見這“內部關系”別信了

          2025-04-18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一年一度畢業季臨近,高校畢業生迎來求職、入職高峰,大家在尋覓心儀工作的求職路上,也要保持警惕!“托關系”找工作?小心“捷徑”變陷阱。今天,來看鞏義市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以為他人子女安排工作為由騙取錢財的詐騙案例。

          2020年至2023年,王某及其妻子謝某在鞏義市某地經營饅頭店,期間,張某和李某經常來店里購買饅頭。王某向顧客們謊稱自己有兩個女兒都是某省級領導,本人又與公安部某領導系戰友,認識上海某領導。王某稱能通過這些關系安排人到政府機關工作,并給張某看手機上與高級領導的通話記錄。王某承諾可以幫其孩子安排工作,隨后多次向張某夫婦索騙共計45.5萬元、向李某索騙30萬元。王某又通過虛構的親屬及社會關系,以幫助追回借款為名騙取趙某2萬元。

          實際上,王某、謝某將騙取的贓款部分存入謝某的銀行賬戶,部分用于老家房屋翻新裝修、購買家具家電等。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及其妻子謝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能為他人安排工作、追回欠款,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10萬元;判處謝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萬元;責令王某、謝某退賠非法得利。

          提醒:任何以“活動經費”“疏通關系”為由索要錢款的行為均涉嫌違法

          求職應通過官方平臺或合法程序,勿輕信“內部渠道”“特殊關系”;拒絕“打點”話術,任何以“活動經費”“疏通關系”為由索要錢款的行為均涉嫌違法;強化證據意識,轉賬記錄、聊天截圖等需完整保存,遭遇詐騙第一時間報警;嚴守法律紅線,若“請托”行為涉及行賄,請托人與受托人均將承擔法律責任。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張霈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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