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正常招生秩序,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5月27日,鄭州市中招辦再次嚴格招生紀律。考生或家長若發現違規行為、收到與招生政策不一致的虛假宣傳或誤導性信息,可撥打舉報投訴電話(0371)86588056。
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各地要嚴格執行河南省中招考試方案,嚴禁擅自增減考試科目和學科考試分數;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掐尖”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的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名義掐尖招生;嚴禁通過集團化辦學變相搶挖、簽約、圈占生源;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給初中學校下達升學指標;嚴禁根據中招考試成績對各縣(市、區)、學校及學生進行排名。
考生應填寫《2025年中招考試承諾書》,紙質版由考生本人和監護人簽字后留存在畢業學校。被學校正常錄取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普通高中學業資格。各高中學校不得在全省統一組織的初中學業水平之外組織任何與升學掛鉤的選拔性考試(經批準的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除外)。未參加中招考試和未在網上填報志愿的學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錄取。未經網上統一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普通高中學籍。
保障學生選擇高中階段教育的權利,尊重學生選擇接受高中階段學校方式,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放棄中考。嚴禁限制學生或取消學生中考報名資格,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寫志愿。
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和辦法進行收費,任何單位和學校不準違規收費。嚴禁以借讀生、代培生、旁聽生等名義招生并收費;嚴禁向學生收取贊助費、建校費、學籍管理費、捐資助學費等。
記者 張勤 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