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全省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將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有效規范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許可等行為。
《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日前印發,其中明確,建立統一的執法信息公示平臺,省司法廳負責制定信息公示內容的標準、格式。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明確公示內容的采集、傳遞、審核、發布職責,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信息,并同步推送至執法信息公示平臺。
規范事中公示。行政執法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取證、采取強制措施和強制執行、送達執法文書等執法活動時,必須佩戴執法證件并主動出示,向當事人和相關人員表明身份,執法全程公示執法身份;要出具行政執法文書,主動告知當事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內容。國家規定統一著執法服裝、佩戴執法標識的,執法時要按規定著裝、佩戴標識。政務服務窗口要設置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申請材料示范文本、辦理進度查詢、咨詢服務、投訴舉報等信息。
加強事后公開。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執法決定信息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形式,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部過程進行記錄,并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其中,對查封扣押財產、強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記錄;對現場執法、調查取證、舉行聽證、留置送達和公告送達等容易引發爭議的行政執法過程,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音像記錄。
鄭報融媒·鄭州晚報記者 張競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