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庭”
“被告向法庭陳述出庭人員的身份”
“被告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蘇建設,職務區長,到庭參加訴訟。”
“本案由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王偉法官擔任審判長,與副院長姚黎輝,專職審委會委員謝玉清依法組成合議庭。”今天(7月10日)上午,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閆某某訴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41案,區長蘇建設代表二七區政府進行答辯、庭審。這是今年鄭鐵中院審理一審行政訴訟案件中,首次行政機關正職負責人出庭應訴。
區政府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答辯
庭審在錄音錄像的同時還進行了現場直播,因原被告相同,所訴的41個信息公開案件具有相類似性,故對41案合并審理。庭審中,根據當事人起訴狀和答辯內容,合議庭歸納了爭議焦點,各方當事人就爭議焦點逐一舉證質證。
開庭中,被告二七區政府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答辯,充分參與到庭審的各個環節,就案件本身發表事實和法律意見、回答原告提問,在最后陳述時表示通過此次庭審,與轄區群眾平等質證、探討法律,宣傳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展現了法治二七、陽光二七的理念。二七區政府今后將著力強化責任意識,增強法治觀念,依法接受監督,對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多傾聽群眾呼聲、踏實解決群眾困難,把法治理念貫徹如一。
“出聲”又“出彩”,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解決
此次庭審直播,行政機關“一把手”出庭應訴具有良好的示范效應,帶頭完成從“不出庭”到“出庭”,進而到“出聲”,最后到“出彩”的三個進階的轉變。得到了原告及其委托律師、旁聽群眾的一致好評。
鄭鐵中院審理并直播該41件行政案件,從中可以折射出鄭鐵中院在行政審判工作中,把積極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作為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一項工作重心。采用制作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通知,隨傳票一并送達被訴行政機關;就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與行政機關進行專門座談,提升行政機關對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重要性的認識等方式,努力解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不出聲”的問題,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解決。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任格 梁思純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