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文物局發布消息,《河南省革命文物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示并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將紅色標語納入保護范圍,加強館藏革命文物保護,建立革命文物工作督察制度,發揮革命紅色文化資源的資政育人作用。
我省革命文物點多、面廣、量大,紅色文化資源豐富,據了解,全省共有涉革命類文物保護單位2500多處(4000多個點;已認定公布了兩批革命文物名錄,共包含不可移動革命文物366處,可移動珍貴文物7756件(套);現有各級各類各部門管理的革命博物館紀念館151家。但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仍存在不足,一些地方對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的重視程度不足、認識不到位,缺乏相應的保護利用規劃和資金投入,系統保護和統籌協調仍是文物工作的短板弱項。
為建立革命文物保護的長效機制,省文物局深入研究、反復論證,起草了《河南省革命文物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地方政府屬地管理、宣傳部門統籌協調、文物部門監管實施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文物保護職責,推行革命文物名錄保護制度,構建完善革命文物保護管理體系,不斷推進以革命文物為載體的紅色資源的傳承運用。同時,壓實了造成革命文物損毀或者流失的相關責任,提出建立革命文物工作督查制度,明確權責利匹配、公平有序地保護革命文物。
另外,征求意見稿明確將紅色標語納入保護范圍,加強館藏革命文物保護,實施革命舊址維修保護行動。推進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工作,推進低級別不可移動革命文物保護利用試點工作。堅持搶救性保護和預防性保護并重,全面提升革命文物保護能力。針對革命文物中產權關系較為復雜的現狀,征求意見稿區分國家、集體、個人和權屬不明四種產權歸屬情況,將革命文物保護管理人制度落在實處,同時突出對私權的尊重和保護,強化政府兜底責任。
省文物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強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督促檢查,加大財政投入,依托高等院校、革命博物館紀念館等共同建設革命文物協同研究基地,有序推進革命文物史料的搶救、征集和研究工作,深入挖掘和闡發革命文物蘊含的思想內涵、時代價值、歷史意義和教育意義。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