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鄭報融媒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自全省公安交警系統“除隱患、防事故、保大慶”交通安全整治攻堅戰開展以來,廣大交通民警和輔警頂烈日、冒酷暑,全員上陣,緊盯源頭、城市、公路、農村四大主戰場,全力推進源頭隱患清零、路面秩序凈化、農村安全守護、宣傳警示曝光、社會協同共治等五大專項行動,成效初顯。為進一步鞏固深化整治成效,交警總隊對一批終生禁駕人員名單、2019年以來十大事故多發國省道路段等進行集中曝光。
3天異地用警,查緝酒后駕駛1222起
僅7月12日至7月14日交警總隊組織的異地用警查緝酒駕醉駕集中統一行動中,全省公安交警系統就出動警力18169人次,組織緝查小分隊791個,設立檢查點1107處,現場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4848起,其中酒后駕駛1222起、涉嫌醉酒駕駛14起、涉牌涉證違法2931起、農村面包車超員681起,查獲網上逃犯1人,進一步鞏固深化了全省酒駕醉駕整治成效,保持了依法嚴管交通違法高壓態勢,為實現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平穩奠定了堅實基礎。
據統計,今年元至6月份,全省共接報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4起、死亡47人,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下降22.22%、死亡人數下降35.62%,攻堅戰成效初顯。
2019年全省十大事故多發國省道
許昌,大練237省道,220(公里/路段)100米~230(公里/路段)100米。
平頂山,鄭新103省道,138(公里/路段)100米~147(公里/路段)500米。
三門峽,滬霍312國道,1130(公里/路段)10米~1140(公里/路段)10米。
三門峽,滬霍312國道,1150(公里/路段)10米~1160(公里/路段)10米。
濮陽,楊小307省道,78(公里/路段)0米~88(公里/路段)0米。
南陽,滬霍312國道,968(公里/路段)600米~978(公里/路段)10米。
商丘,京珠105國道,728(公里/路段)100米~738(公里/路段)30米。
濮陽,京廣106國道,556(公里/路段)5米~566(公里/路段)0米,
濮陽,下張209省道,28(公里/路段)10米~38(公里/路段)10米。
商丘,睢渦214省道,26(公里/路段)55米~35(公里/路段)200米,
7名終生禁駕人員被曝光,看看都是因為啥?
周增豪,男,鶴壁 , 410622199903302017。
2018年05月27日22時50分左右,周增豪醉酒駕駛兩輪摩托車沿淇園路由南向北行駛,行駛至淇縣淇園路與緯五路交叉口北150米處,與前方同向席慶某停駛的豫FEB899號小型面包車發生碰撞,造成雙方車輛損壞,周增豪及其車輛乘車人楊某受傷的交通事故。經認定,周增豪承擔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
周增豪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
2,任家欽,男,濮陽,410926199309281251。
2018年11月28日20時35分許,任家欽駕駛豫JJU262小型轎車行駛至范縣鄭南線濮城鎮南關村路段時,撞到前方同向行駛趙存某駕駛的兩輪電動車,造成趙存某當場死亡,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任家欽棄車逃離現場。
任家欽因肇事逃逸,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3,張亞偉,男,濟源,41088119811121201X。
2015年1月5日18時許,張亞偉醉酒后駕駛豫UB9010號牌小型轎車沿312省道由西向東行駛至濟源市農村商業銀行苗店分理處路口時,未按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與連福某停在路邊的豫UD35XX號牌輕型普通貨車發生交通事故,豫UD35XX號牌輕型普通貨車被撞后又撞到騎電動車由北向南行駛的李紅某,事故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李紅某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張亞偉因醉酒、肇事,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余得水,男,焦作,410822199408296036。
2017年8月9日1時5分許,余得水醉酒駕駛黑色無號牌(本田-400)二輪摩托車載乘坐人羅冰某沿中站區人民路機動車道由西向東行駛至建設路交叉口東側路段時,與路中花池發生碰撞,造成余得水、羅冰某受傷,羅冰某經醫院搶救無效于2017年8月29日12時15分死亡,二輪摩托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7年9月22日中站交警大隊認定余得水承擔該事故全部責任。余得水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事故,致一人死亡,已涉嫌交通肇事罪。
余得水因無證、醉駕肇事,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楊文海,男,安陽,41050219870118503X。
2016年06月21日22時40分許,楊文海無證駕駛豫EB9809號小型轎車沿鄴城大道由東向西行駛至平原路交叉口時,與王迎某所騎的電動自行車沿鄴城大道由東向南左轉彎時相撞,造成王迎某受傷、車損兩輛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豫EB9809號小型轎車駕駛人楊文海棄車逃逸。經法醫鑒定,王迎某傷情構成重傷二級。
楊文海因無證、肇事逃逸,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
翟增躍,男,平頂山,410402198311125677。
2018年1月6日6時20分許,翟增躍駕駛豫DC8880號小型普通客車沿長青路自北往南行駛至建設路口北側附近時發生側滑,將路邊行人劉春某撞倒后又撞向路邊照明設施,致劉春某受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路燈照明設施及車輛受損。事故發生后翟增躍棄車逃逸。
翟增躍肇事逃逸,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馬海亮,男,洛陽,410381198701275013。
2017年9月7日22時10分,馬海亮駕駛牌號為豫A00RN8的小型汽車行至偃師市龍少路府店鎮屯寨村口路段,實施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被民警當場查獲。
馬海亮因發生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且逃逸,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玉東 實習生 許子初 通訊員 曹繼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