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七部委聯合印發《通知》,對部分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
《通知》提及:
①對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
②對護士執業資格、漁業船員資格、執業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資格等5項準入類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該5項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職業資格。
用人單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畢業生的,不得將取得上述職業資格作為限制性條件。
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的準入類職業資格,高校畢業生在取得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其中,尚未取得教師資格的高校畢業生先上崗的,不宜獨立承擔一門課的講授任務或幼兒園帶班任務。尚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護理、助產專業高校畢業生先上崗的,可以先從事醫療護理員工作,但不得從事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護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