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相連一庫清水,需要我們共同守護!”今天記者獲悉,由河南、湖北、陜西三省六個基層法院聯手打造的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區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司法聯動機制啟動儀式暨首次聯席會議6月3日在南陽市淅川縣舉行。此舉標志著豫鄂陜三省法院圍繞“保水質、護運行”這一核心目標,共同為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提供司法保障,從司法層面確保“一庫清水永續北送”。
三省六縣市法院聯手,確保一庫清水永續京津
據活動發起人,淅川縣法院院長王建軍介紹,淅川是國家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區和渠首所在地,2014年12月12日,隨著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全線建成通水,為了確保一庫清水永續京津,淅川縣法院出臺《關于加強渠首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見》,成立刑事、民事、行政各抽調一名員額法官為主的“三審合一”生態環境資源審判大合議庭,對涉及各類生態環境的61類案件進行集中審理。丹江口庫區流域范圍跨越陜西、河南、湖北,水質、土壤、大氣和森林等生態資源互為整體,而一些破壞生態的案件和個人,存在跨行政區域、流竄作案等特點,這就迫切需要多地法院進行共享信息、協同辦理,統一量刑、審判標準,讓庫區司法機關組成相互銜接的生態“保護網”。為此,在經過共同協商后,淅川縣法院組織并主辦了由湖北省丹江口市法院、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法院、湖北省鄖西縣法院、陜西省洛南縣法院、陜西省商洛市商州區法院等三省六縣(市、區)法院參加的“三省六縣市區法院生態保護司法聯動機制” 啟動儀式暨首次聯席會議,制定出臺《關于建立司法聯動機制協同為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區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建立跨部門、跨區域信息共享體系和常設聯絡機制
《意見》明確,各法院之間在辦理生態環境資源案件過程中應加強合作與配合,并不斷探索司法協助的新領域、新方法。在辦理的生態環境資源類案件,若案件當事人、證人、所涉標的物等處于其他法院轄區之內,或因案件存在特殊情況,需要其他法院配合的,可相互委托送達、委托調查、委托調解、委托代為宣判、委托執行;對于需勘驗鑒定的,可商請對方法院給予配合,也可就案件的特定事務請求其他法院給予協助;建立跨部門、跨區域的信息共享體系和常設工作聯絡機制,定期每年召開一次六地聯席會議。會議主題可圍繞環境資源保護政策動向、司法應對、建言獻策、案例探討、審判經驗總結等方面予以確定。各地法院將保障聯動機制的技術、人員和經費,致力共同推動生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三審合一”,實現案件管轄和立案標準統一,逐步實現執法尺度和量刑幅度統一,并適時聯合發布生態環境資源司法保障白皮書。
據了解,淅川法院自2016年建立“三審合一”機制以來,共審理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178件,對206名被告人予以嚴懲;審結環境資源類民事案件78件;執結土地、林業、礦產、水利、濕地等非訴執行案件824件,有效保護了庫區生態安全。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趙棟梁?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