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輛兒童自行車從濟南章丘區姜先生所在單元樓的22樓扔下,落到三樓平臺上,車輪已經被摔變形。
這樣的事情在姜先生所在單元樓發生了不止一次。
危險物品頻從天降居民心驚膽戰不敢出門
濟南章丘區諾德名城小區,事發的單元樓有31層,居民表示,之前就經常有人從高層扔下來生活垃圾等物品。
周圍的地磚、鋼化玻璃、房檐都有被砸碎的痕跡
居民樓的三樓是一個公共平臺,樓上的住戶經常在這里晾衣服,現在因為高空拋物,大家都不敢使用這個平臺。
扔下來的物品有時會落到街邊的商鋪門前。有次一個鐵索從天而降,落在離行人只有一米遠的地方。
姜先生就住在三樓平臺旁邊,經常聽到高空墜物的巨響,感到心驚膽戰。
拋物者行蹤難覓業主自掏腰包安監控
為了找出這個罪魁禍首,姜先生自掏腰包安裝了三個攝像頭。但因涉及居民隱私,樓道內無法安裝監控,僅能從單元樓外側拍到拋物者從高層扔東西的過程,卻沒能拍到這個人是誰。
“高空拋物”被寫入《民法典》?? 情節嚴重或可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高空拋物”是違法行為,即禁止從建筑物中拋之物品。
律師認為,姜先生所在單元樓的高空拋物案件中,拋物者有多次高空拋物行為,且物品大、樓層高,或已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可以進行報案,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