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滿年限能買?交“好處費”能提前選房?昨日,鄭州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再次發布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風險警示,提醒廣大群眾,鄭州公租房只租不售,不要輕信謠言,申請公租房需通過正規渠道辦理,謹防受騙。
新華社 圖
據了解,一些不法分子聲稱“公租房可以購買”,可“托關系走捷徑”等,用虛假信息為誘餌,收取好處費實施詐騙。近期公安機關已破獲多起公租房詐騙案。
鄭州房管局再次明確,鄭州公租房申請審批、供應分配有嚴格規范的認定程序,凡承諾交“好處費”可以為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辦理公租房資格、提前分房等均屬涉嫌詐騙犯罪行為。
鄭州公共租賃住房只租不售。凡承諾交“好處費”可以購買公租房的均屬涉嫌詐騙犯罪行為。
提醒廣大群眾申請公共租賃住房要通過正規渠道辦理,如發現有機構或個人發布上述虛假信息、為他人代辦公租房資格等情況,需提高警惕,并隨時向有關部門咨詢反映。
鄭報全媒體記者 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