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調卷審查的原審被告人楊光毅強奸一案,其間被害人母親提出申訴。最高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指令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再審。
據報道,2018年10月,廣西欽州靈山10歲女童楊某燕賣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楊光毅強奸后死亡,近日,廣西高院二審,撤銷一審關于楊光毅犯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改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對楊光毅限制減刑。最高人民法院5月10日消息,經研究決定,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的楊光毅強奸一案調卷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