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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爆料稱,云南省大關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郭玉馳已于2018年12月24日出獄,引發爭議。
據媒體報道,2013年8月24日,郭玉馳將4歲幼女抱回家實施奸淫,一審法院判其5年有期徒刑。同年12月6日該案再審,二審法院判處其犯強奸罪獲有期徒刑8年。
因在服刑期間有悔改表現,郭玉馳連續減刑3次,累計減刑2年零8個月。
“針對強奸犯減刑、假釋方面,是沒有專門的規定。但關于減刑方面,監獄管理局有出臺相關文件,包括如何減、如何計分等等。”12月14日,昭通監獄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減刑的相關規定中,只有在針對涉黑涉惡的罪犯時會更嚴格“限制減刑幅度”,其他類型的犯人在減刑時都有明確規定,細微到其為什么要減,平時的表現是什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