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法官,沒想到你們這么快就幫我把錢給要回來了,這下可以安心過年了……” 2月4日,鄭州市惠濟區法院執行局通過扣押老賴公司名下一輛轎車,成功執結一起勞動爭議糾紛,申請執行人趙某當場拿到了被拖欠了一年之久的8.5萬元執行款。
趙某與河南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惠濟法院經審理判決,判令河南某公司在一定期限內向趙某支付工資等共計8.5萬元。
判決生效后,因河南某公司一直消極應對、拒絕履行,趙某向惠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依法向河南某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執行文書,并多次通過電話敦促其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但該公司遲遲不予回應。
執行干警通過查詢,發現該公司名下除一輛轎車外,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遂對該車進行了查封登記,但因車輛流動性大,造成該車一直未能得到實際控制。
2月1日,執行干警接到申請人趙某提供的線索,稱該公司名下車輛正在新鄭市某小區停放,遂立即趕往該小區,隨后成功將其名下小轎車扣押并運回鄭州。
得知公司名下轎車被扣押后,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動聯系了執行干警。執行干警對其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一方面向其詳細闡明拒不履行義務將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勸導企業從長遠利益出發,注重維護自身良好聲譽信譽。在執行干警的勸說下,該公司一改之前拒不配合的態度,表示愿意履行全部執行款。
于是,2月4日上午,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與申請執行人趙某一同來到惠濟法院,并在執行干警的見證下,當場將8.5萬元執行款交給了趙某,執行干警也將涉案轎車返還,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