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就網傳女記者馬金瑜《另一個“拉姆”》自述文章中反映其遭受丈夫家暴等的相關情況,青海省婦聯高度關注,責成海南藏族自治州、貴德縣婦聯對相關事件進行調查。
《另一個“拉姆”》文章稱:金瑜是一位曾在一線城市工作的媒體人,為了愛情,她遠嫁到西部一個閉塞地區,生兒育女。養蜂養花,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曾在媒體行業內傳為美談。現實是,她在這個過程中遭遇了長期的家暴凌虐。
馬金瑜在自述文章稱:2015年,一次酒醉之后,他(丈夫)半夜回來,開始找事,詢問是不是和他的藏族朋友(男子)有事,暴打是突然開始的,我的眼睛登時模糊了,拳頭不斷砸在我的頭上,頭發被抓著,動不了,頭被擊打的瞬間,我的小便失禁了。一直打到早晨,我不知道衣服上哪里來的那么多血,手機還能看清,我沒有報警(也許這是最糊涂的,一次也沒有報警),孩子還睡著,我叫來女工周毛,只電話說,我快被打死了……她帶上丈夫一起來勸孩子父親,我帶著渾身的傷,暈暈乎乎地到了西寧,青海人民醫院,檢查是眼球血腫,眉骨骨折。也就是這時候,我才發現自己有了老三。
馬金瑜在文章中還記述:我們勉強熬著,我不知道前路在何方,每一次挨打受氣,我出門后,女工都到黃河邊去找我,這個縣城離黃河很近,每年都有跳河尋短見的媳婦。一直到為了安排女工的工作,家里只有我和孩子父親兩個人的時候,他說的意見,我說不行,不知道哪里來的怒火,他突然把我掐住脖子摁在床上,只在那幾秒,他的眼睛紅紅地狠狠地直視著我,他動了殺機。沒有呼吸,我很快什么也看不見了,眼前是黑的,也許已經昏過去了。等我再次睜開眼的時候,他在床邊坐著,我看不清表情,我聞到了臭味,我已經被掐得大小便失禁了。
馬金瑜在自述文章中稱,因為不堪家庭暴力,她決定帶自己的三個孩子離開,文中稱:我提前寫了一封長信,寫孩子父親怎么打我,和保姆一起怎么對待孩子,寫我為什么帶孩子們離開,三個孩子的小腿,腰上,這時已經被醉酒的父親用皮帶和皮帶扣抽爛了,紫色的淤青……在路上,我把長信發給縣文聯和宣傳部的老師,委托他們交給縣婦聯和公安局。
就馬金瑜自述文章中所反映的情況,據青海省婦聯稱,經貴德縣婦聯、公安多部門聯合調查,初步核實:馬金瑜曾為新京報、南方人物周刊、南方都市報等新聞媒體記者,2012年與青海省貴德縣新街鄉魚山村民謝德成(即文中所提扎西,漢族)結婚,2015年開通微店“草原珍珠”做電商,2018年與謝德成鬧矛盾后攜子謝某輝、謝某華、謝某林離開貴德返回原籍新疆石河子市,至今未與謝德成辦理離婚手續。
馬金瑜文中所提“把長信發給縣文聯和宣傳部的老師,委托她們交給縣婦聯和公安局”之語,經核實,上述單位均表示從未收到過馬金瑜相關申訴信件。縣婦聯也從未接到馬金瑜本人或信件來訪。縣公安局也未接到過馬金瑜相關報警電話。
根據青海省婦聯稱:目前貴德縣公安局正在給謝德成做筆錄,但尚未聯系到馬金瑜本人,省、市、縣婦聯組織也正在進一步跟進事件進展。記者試圖和馬金瑜本人取得聯系,但已知的電話顯示為空號。
2月7日,青海省婦聯權益部通過中國婦女報發聲稱:青海省婦聯高度關注馬金瑜被家暴事件,家庭暴力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反對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反對任何針對婦女兒童權益的侵害行為,我們呼吁:全社會都要制止家庭暴力,婦女遭受家庭暴力時,不要害怕,要勇敢地拿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要求助,不要隱忍,可以撥打“110”報警或“12338”婦女維權熱線尋求幫助,也可以就近向所在區縣、鄉鎮(街道)、社區(村)婦聯組織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部門會認真回應群眾訴求表達,有效處置家庭暴力,保護受害婦女的合法權益。
青海省婦聯權益部負責人表示:我們同時將對馬金瑜自述原文中提到的天天遭受家暴的女工,包括和因家暴去黃河自殺的女性逐一進行排查,讓真相水落石出。